廊坊是一个北方重要的工业城市,这里的冬季受到供暖需求的影响,以及周边工业城市废弃和机动车尾气的多重影响,现在也开始限号了,这样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和保持空气质量。
廊坊实行常态化限号措施,2018年4月9日,廊坊市将和北京、天津同步进行限行尾号的新一轮轮换。
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,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,5和0,1和6,2和7,3和8,机动车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“0”管理。
限行时间:
周一至周五(每天7:00-20:00),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号。
限行范围:
市区北环道(云鹏道、桐万路)、东环路(创业路、原郊区快速路东段)、南环道(原郊区快速路南段)、西昌路(南延)、光明西道(廊涿高速引线)、西环路(原郊区快速路西段)合围区域以内道路。
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:
1、公交车、省际、市际客运车辆、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、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,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。
2、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应急救险车。
3、新能源汽车(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)。
于加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:
我市近几日将持续重度及以上污染,经会商研判,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O1月28日20时至2月1日24时 ,强化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。
措施如下;
一、全市钢铁企业烧结机全部停产,在确保安全前提下,所有高炉实施闷炉。承担供暖任务的高炉,自1月29日起,每天8时—16时实施闷炉。
二、全市所有焦化企业严格执行延长结焦时间48小时的措施。未完成脱硫脱硝治理任务的焦化企业,一律延长结焦时间至72小时。
三、应急响应批次轮流停产的企业,除涉及民生、安全生产的企业外,全部停产。
四、各级各企业严格落实错峰运输规定。市交通局、市公安交警支队协调邯钢运输车辆,远距离管控,环路以外10公里内禁止车辆滞留。邯钢要主动协调供货方,从源头把控原料运输。在保障民生前提下,错峰运输企业停止一切工业物料运输。所有柴油车禁止驶入主城区。城市环卫作业、应急抢险、保障民生车辆除外。
五、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停止作业(应急抢险及市政府批准的重点项目除外)。
六、市主城区760平方公里内禁止散煤燃烧,市发改委要协调气源,保障供气。没有完成煤改气的村庄,禁烧劣质散煤,由相关区县逐村逐户排查,更换洁净型煤。
七、加强督查。各级各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,确保落实到位。市政府督查室、市政府15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查组、各行业部门、环保系统要认真督导到位。
各相关单位和各停限产企业要科学安排停限产工作,既要停限产到位,又要确保安全。